海南省2020年引進省外能繁母豬和仔豬補貼項目實施方案 作者: 發布時間:2020-09-18 17:29:05 信息來源: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瀏覽量: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保障市場供應的若干意見》(瓊府辦〔2019〕2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豬肉市場供應,按照農業資金項目實施和管理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立足當前生豬恢復生產,保障我省豬肉市場供應,通過財政補貼扶持引導,加快推動產能恢復,穩步降低豬肉價格,更好滿足我省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
二、補貼對象和標準
本項目為引進省外能繁母豬和仔豬補貼。對全省范圍內符合條件的生豬規模養殖場(戶)引進省外能繁母豬、仔豬實施補貼。引進省外能繁母豬補貼標準為1000元/頭,引進省外仔豬補貼標準為300元/頭。
三、補貼申報程序
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經指定引入通道(??谑行阌⒏?、新海港和南港)引入的能繁母豬和仔豬,經審核通過,據實補助。已享受市縣相關補貼政策的,申請人不得在同一事項上重復申請有關補貼。
(一)申請。養殖場(戶)必須具備與申請引進品種、規模相適應的欄舍及生產設施,并提前向所在地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報告引進時間、數量及品種。養殖場(戶)按有關規定引進省外能繁母豬、仔豬到本場后,經所在地市縣動物檢疫部門工作人員查證驗物,在引進動物檢疫證明原件備注欄上注明入場時間及數量,市縣動物檢疫部門負責人予以確認簽名并加蓋公章,防止重復申領補貼。由養殖場(戶)向所在地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并提交申請表(申請表樣式見附件1)及表中需要的相關佐證材料。
(二)市縣審核。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對養殖場(戶)申報的引進補貼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進行歸檔保存(原件掃描作電子檔案留底),以備查驗,并將周匯總表(附件2)及相關申報材料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上報至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
(三)省級復核確認。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在收到市縣相關申報材料后,會同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提出復核確認意見,有必要時需組織進行現場復核。
(四)資金撥付。審核合格后,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將擬定補貼名單信息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及省畜牧技術推廣頻道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撥付補貼資金。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
1、市縣動物檢疫部門做好屬地引進省外動物的監管工作,核實確認入場能繁母豬、仔豬數量等調運有關信息,配合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補貼初審管理工作。
2、市縣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補貼申報材料初審工作,對符合本方案規定條件的申請表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及時匯總并上報有關申報材料,建立檔案妥善保管。組織做好屬地引進省外動物繼續飼養的防疫監督工作,適時抽樣開展非洲豬瘟檢測,做好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等防疫管理措施。
3、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負責對調運入島時間、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信息去向核準及調運數量審核確認,配合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做好有關申請表及材料的審核并出具意見加蓋公章,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4、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在市縣提供申報材料及省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復核的基礎上,負責做好材料審核和補貼資金發放工作,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
5、廳審計處牽頭負責做好該項目實施過程的跟蹤指導和審計監督工作。
(二)認真履行職責。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要求,堅持審批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嚴把項目申報、審批等關鍵環節,將申請養殖場(戶)納入企業誠信管理,并由申請者做出書面承諾。加強日常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開展事中事后審計監督,必要時對申請的養殖場(戶)開展現場核查。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補貼資金的養殖場(戶),一經查實,全額追回補貼資金,并列入黑名單,從嚴從重查處。
(三)加強廉潔自律。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做好補助有關材料的保存備查等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健全臺賬,強化資金使用監管。
聯系人:林苓,聯系電話:65328720;俞浩,聯系電話:15595941224。電子郵箱:xmtgz4599@126.com。
附件:1.海南省能繁母豬(仔豬)引進補貼申請表
2.市(縣)能繁母豬(仔豬)引進補貼周匯總表
3.引進省外能繁母豬、仔豬補貼流程圖
附件1
海南省□能繁母豬□仔豬引進補貼申請表
養殖場名稱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手機
地址
直聯直報系統
畜禽養殖代碼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號
發證單位
引進時間
年 月 日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簽發日期)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編號
引進來源場名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編號
發證
單位
引 進 情 況
品種
實際入場數量(頭)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 是□ 否□(缺項或不符合要求備注: )
1. 直聯直報系統基本信息截圖
2. 本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3. 引進來源場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4. 引進合同
5. 引進發票
6. 檢疫證明
7. 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8. 生豬標識序號
9. 能繁母豬有關調運審批件(仔豬不需要)
10.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銀行賬戶等復印件
本人(單位)承諾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真實可靠,如有不實,我(單位)愿承擔包括法律責任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申請人簽名(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省動物衛生監督所意見:
年 月 日
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意見:
年 月 日
備注:本表標題按實際引進種類在種類名稱前打鉤“√”。申請表一式三份,表中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市縣農業農村部門、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市(縣)□能繁母豬□仔豬引進補貼周匯總表
引進補貼時間段: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序號
引進單位
引進數量(頭)
補貼資金(萬元)
累計補貼資金(萬元)
1
2
3
···
本月小計
累計
填表人:
手機號:
單位負責人簽名:
說明:1.本表標題按實際引進種類在種類名稱前打鉤“√”,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報送;
2. 如同一單位在同個實施期內多次引進,則累計計算后填寫。
附件3
引進省外能繁母豬、仔豬補貼流程圖
養殖場(戶)引進省外能繁母豬、仔豬到本場后,經所在地市縣動物檢疫部門查驗確認后,向所在地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
養殖場(戶)向所在地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1.申請表
2.養殖場直聯直報系統基本信息截圖
3.本場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4.引進來源場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5.引進合同
6.引進發票
7.檢疫證明
8.非洲豬瘟檢測報告
9.生豬標識序號
10.能繁母豬有關調運審批件
1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銀行賬戶等復印件
↓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核驗申請表及申報材料,合格的出具意見加蓋公章,每周五上午12:00前將本周匯總表及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
↓
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會同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進行復核,擬定補貼名單信息并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及省畜牧技術推廣頻道公示3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
省畜牧技術推廣總站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申請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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